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红寺堡 当老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后,会被《民事诉讼法》中的强制执行办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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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强制执行被请求执行人的存款;

2、强制执行被请求执行人的收入;

3、强制执行被请求执行人的股票等产业;

4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车辆等动产;

5、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的应收账款等产业;

6、强制执行被请求执行人的土地、房产等不动产;

7、强制被请求执行人返还特定的财物;

8、加倍付出拖延实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和付出拖延实行金;

9、罚款、拘留等强制办法;

10、限制出入境等。

宁夏吴忠市红寺堡区前身为红寺堡开发区,是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第二个市辖区。它是国家大型水利枢纽工程——宁夏扶贫扬黄灌溉工程(“1236”工程)的主战场,是全国最大的生态扶贫移民集中区,2009年9月经国务院批复设立吴忠市红寺堡区,行政区域面积2767平方公里,截止2013年,辖2镇3乡、1个街道、61个行政村、2个城镇社区,总人口179390人,其中回族人口占总人口的61%。 红寺堡区位于烟筒山,大罗山和牛首山三山之间,东临盐池,西接中宁,南起同心,北连利通区、灵武,东西长约80公里,南北宽约40公里,区域面积2767平方公里。已开发土地31.64万亩。海拔1240~1450米,为山间盆地,属中温带干旱气候区。